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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案件侦查是什么意思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根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刑事案件侦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或批准,侦查期限可以再延长2个月:

  1、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犯罪发生地是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取证困难,案情复杂,案件重大;

  3、涉及犯罪集团的重大案件;

  4、犯罪涉及的事实、证据广泛复杂,取证困难,且案件重大。 如果侦查期限按照上述规定延长至5个月后,公安机关仍不能侦查终结,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或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至此,侦查期限最长为7个月。

  三、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为准则,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予以遵守。

  (一)迅速及时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

  (二)客观全面原则

  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

  (三)深入细致原则

  刑事案件千变万化,十分复杂。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准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侦查人员还必须坚持深入细致的原则。

  (四)依靠群众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在侦查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而且要善于依靠群众的力量。

  (五)遵守法制原则

  程序法制原则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恣意妄为,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

  (六)保守秘密原则

  侦查是同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尖锐而复杂的斗争。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存在于整个侦查的过程。

  (七)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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