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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报郑州讯 有部电影叫《股疯》,说的是股市上涨,炒股的人“疯”了,不少人为了炒股卖家产、押房子。而会计黄韬为了炒股却挪用单位资金670万元。昨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黄韬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挪用单位资金670万元炒股

  33岁的黄韬是郑州市中原农村信用合作社主管会计,业余时间喜欢炒股票,但一直苦于没有大笔资金。工作中黄韬发现单位在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便起了挪用单位资金炒股的邪念。

  起初,黄韬每次挪用的金额都控制在3万元到10万元。“成功运作”几次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挪用的金额也越来越多,最多的一次高达300万元。

  法院查明,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黄韬利用职务便利,以预交税金和支付印花税的名义或者虚构交易,共挪用本单位资金670余万元,大部分用于炒股等营利活动。至案发时共归还169万余元,在一审判决前归还288万元,尚余213万余元未归还。

  2006年4月24日,黄韬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今年2月28日,黄韬挪用款购买的股票被变卖,变卖款287万余元被转入郑州市中原农村信用合作社账户。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韬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其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法院从轻做出上述判决。

  股市热引发许多职务犯罪

  “拿股市里最常用的词来形容,现在是股票案件受理的熊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翟红斌说,全民赚钱的股市,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翟红斌说,以股票案件为主线,可以派生出许多支线案件。除了民间借贷纠纷、银行借贷纠纷、股票交易纠纷外,最严重的莫过于刑事案件,“比如因为眼馋股票大涨,一些人会挪用公款来炒股,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股市热隐藏着职务犯罪多发的可能”,翟红斌分析,目前大多集中在三方面:

  一是贿赂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假借委托炒股等方式收受贿赂,并利用职权为行贿人在其他方面牟利。二是贪污、挪用公款类犯罪,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牛市的财富神话更容易让他们下手。

  三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等渎职犯罪,擅自将国家、集体资金投到股市,一旦股市下跌或者操作失策,损失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类职务犯罪的案发往往有一定滞后性,也给案件查处带来困难,尤其是后两方面的犯罪,因为股市的繁荣暂时掩盖了问题的暴露,只有等到股市调整后,才有可能水落石出。”翟红斌提醒,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款、单位资金流入股市的监管,规范操作,才能既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又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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