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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山西网12月24日电 最近一段时间,太原市某小学六年级几名男同学上课总是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更是急剧下滑,偶尔还会胡言乱语。这引起了老师的关注,经过进一步观察发现,这几名孩子经常跟着一名名叫L的同龄人一起玩,与他们在一起的还有一位“叔叔”,“叔叔”每次会给他们钱,但这些钱有时会被L截留一部分,L则通过帮其他孩子打架等手段,要求对方“听话”去陪“叔叔”玩。一次争吵后,某同学一气之下说出这位“叔叔”在宾馆房间里脱自己的衣服、趴在自己身上之类的话。

  陪大人玩还能“挣钱”?再联想到孩子们流露出的只言片语,老师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赶紧通知家长一起调查,结果发现所谓的“叔叔”竟然对孩子做了一些令人不齿的勾当。12月1日,几名孩子在家长陪同下向文庙派出所刑警队报案。经过两天的调查走访和耐心询问,民警发现受害儿童共有7人,年龄在10岁至13岁之间。自2006年8月以来,所谓的“叔叔”通过给孩子们买零食、请吃饭、玩游戏、洗澡和给零花钱等手段,在周末先后将7名孩子带到西羊市街、长风街、柳北、建设北路及神堂沟等地的洗浴中心,实施鸡奸等猥亵儿童的行为。

  该案件受害人员都是在校小学生,案情严重,民警克服困难,查明了嫌疑人身份,并通过技术手段得知嫌疑人高某在小店活动,在受害儿童指认下将其抓捕归案。通过耐心询问受害儿童,民警充分掌握了高某的犯罪事实。2006年8月的一天,11岁的L到柳巷联洋百货打电玩,但因囊中羞涩不能尽兴,当时高某也在那里玩游戏,而且一次就买了几百元钱的游戏币。L对此很是眼馋,便在一旁蹭来蹭去,高某见状便“大方”地请L玩了个痛快,随后又请L吃饭、洗澡,趁机对L实施了鸡奸和猥亵。

  事后,高某给L留下电话,让L帮着物色皮肤白净、长得好看的孩子,有时间找他玩。L便介绍了以前的同学13岁的H和12岁的X。通过上述手段,高某对二人实施了侵害,并照样让孩子们物色更多的同伴,有时间跟他出来玩,12岁的C、13岁的Z、12岁的Y和10岁的G相继成了高某侵害的对象。孩子们控诉,高某除多次实施侵害外,还曾对两名孩子实施过暴行。

  为了让孩子们“听话”,高某除请吃、请玩外,还会不时给受害者一些“零花钱”,L作为“中间人”得到的少一些,便截留其他孩子的钱,闹出了上述“经济纠纷”。据L讲,除几名同学外,他还在高某鼓动下,在游戏厅里介绍过其他不认识的同龄人陪高某玩。对于高某的禽兽行径,Y曾向办案民警坦言,自己很讨厌高某的行为,纳闷大人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孩子。而G曾对妈妈吐露心声说,活着真没意思,还不如死了算了,只是想到自己死了妈妈会难过才不忍心。妈妈问他为什么会这样想,他欲言又止,说是不能说,丢死人了,这个坏蛋太可恶了,一定要让他受到惩罚。

  经审查,嫌疑人高某,男,3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是省城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2005年曾因嫖娼被杏花岭警方打击处理过。尽管高某拒不认罪,但办案民警还是通过多方努力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依法将其刑事拘留。12月17日,根据检察机关的批捕决定,民警将涉嫌猥亵儿童的高某执行逮捕。(来源:山西商报;记者袁牧 周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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