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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相关规定

来源:金华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shjjjfvip.com/ 时间:2016-11-05 1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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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导语: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虽然印花税已经实行多年,但是其变化与及变动的法规显然未有。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列举正式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正式的其他凭证。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一) 经济合同1. 购销合同2. 加工承揽合同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 财产租赁合同6. 货物运输合同7. 仓储保管合同8. 借款合同9. 财产保险合同10. 技术合同此外,在确定应税经济合同的范围时,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2)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二) 产权转移书据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专利实施许可共6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三) 营业账簿

   1. 资金账簿。

   2. 其他营业账簿。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书立各类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在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各方均为纳税人。

   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记载资金的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有五档,即:1‰、0.5‰、0.3‰、0.05‰和4‰。

   (一)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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